拿什么拯救你,困在微信里的劳动者
微信图标上的红点、不断刷屏的提示音、“收到请回复”、长语音轰炸……以上场景是否让你感到焦虑?你还分得清工作和生活吗?伴随互联网技术发展,工作打破了时空的边界,加班文化渗透进年轻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下班后在家使用微信工作算不算加班?在此期间突发疾病或者死亡,能被认定为工伤吗?最近广州一则二审改判案例很有现实参考意义。
石先生是某贸易公司的员工。2020年7月13日19时40分左右,石先生在家中突然倒地不起,抢救无效后死亡。黯淡的瞳孔映射出微信闪亮的界面,生前他还在与同事、客户洽谈工作。事发后,当地人社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妻子田某诉至法院。法院一审认为,石某突发疾病时不属于工作时间,也不属于工作岗位,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田某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广州铁路运输中院二审认为,石某符合下班后居家线上办公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最终认定构成工伤。
石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经常下班后用微信回复工作信息,多年如一日,石某回家后继续处理工作是常态。事发当天9时5分,石某在名为“XX业务”的微信群回复工厂进度。19时10分,石某在该群回复“应该都收到了”。19时22分与同事“大宇”微信对话讨论收货问题。因此可证明石某在家用微信处理工作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可以认定石某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情形。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人社部门作出的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重新处理工伤认定申请。
十年前,没有人预料到微信从一个社交聊天软件变成了工作软件,同样,我们也无法想象信息技术的进步改变了劳动形态和工作模式。微信为代表的新式劳动工具无形中将劳动者异化,我们不再需要按时按点坐班办公,即时通信、文件传递、群组会议……过于方便的工具使工作无处不在、如影随形。拯救困在微信里的年轻人,实现下班后工作生活泾渭分明不现实,但至少请把尊严还予劳动者,不要模糊工作形态、不要模糊劳动者权利,大大方方承认微信办公也算加班工作。
法槌轻响,回声激荡。新型劳动形态和工作模式衍生出新的冲突纠纷,滞后的法律应尽快跟上社会前进的步伐。本案判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的情形,对“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与时俱进的解释体现出对公平公正的价值追求,和对劳动者的司法关怀。同时也提醒所有劳动者保持证据意识,关键时刻以防万一。留存线上办公、居家办公期间的各种邮件往来、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并且记得定时备份手机电脑聊天记录。
发展始终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奋斗与休息相得益彰。我有一个梦想,梦想有一天下班后不用“自愿”加班,可以堂堂正正地关掉手机不回微信。我有一个梦想……
【来源: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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