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快评丨请别穿梭在“热带雨林”!
8月29号晚,成都一位网名为“热带雨林”的网友,疑似发布不实言论,引发热议。从网友们传播的聊天截图来看,“热带雨林”于8月29日19:15分在某微信群内,发布了“成都市即将实行静态管理”的相关不实消息并配有一张截图。一时间,该聊天记录的截图传播至各种社交软件。
这些聊天截图带来的影响有多大?这一夜,随着该则谣言的持续发酵,许多成都市民们开启了抢菜、囤货模式,不少超市瞬间空空如也。
今天凌晨,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其中提到,自2022年8月30日零时起,成都市实施分区分类管控,暂定5天。谣言,不攻自破。
近年来,网络聊天截图和“随手拍”短视频成为谣言的主要源头。谣言与真相的赛跑,小道消息引发群众恐慌情绪时常上演。尤其是疫情以来,随着各地社会管控的不断调整,群众的日常社交相对减少,于是,网络社交变得愈发频繁。在恐慌心理的作用下,群众在线上展开了互通有无、互抄“作业”的“信息自救”。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从信息传播的角度而言,它极大地提高了信息传播的时速,与此同时,也悄悄成为了滋生谣言的“摇篮”。
「一」社交软件成主流,谣言传播“加速度”
从1969年,互联网问世,到上世纪90年代,其进一步普及,再到2011年,微信诞生。大部分人迅速获取信息的方式早已从口口相传、坊间小报、电视新闻......升级为一部净重仅100多克的智能手机。
微信刚“出生”的时候,是这么介绍自己的:“带给您全新的消息体验,您可以使用微信快速收发消息,即时拍照分享,随时随地联系身边的朋友。”它可能也没有想到,在11年后的今天,自己能发挥的作用竟如此之大。从亲友间的联系,到工作上的对接,甚至生活中的缴费购物......可谓全能助手。
官方数据显示,早在2018年,微信注册用户超过10亿。这是一个令人震惊又不那么夸张的数字,因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的高速进步,在国内,以微信为主的社交软件是大部分人的选择,而微信群聊也逐渐成了普通人获取日常新闻的信息来源。
他们可能不会注意到某个APP推送的热点,但在微信群聊中,极速轻快的楼层式对话,传播的新鲜事儿,或许会让他们忍不住点开或者转发。而这些消息,往往如石投水一般,激起圈圈涟漪。于是,各种群里的对话以截图的形式不胫而走,直到被盖上“谣言“的印章。
那么,谣言到底是什么?学者周煜、杨洁的定义为:在危险或具有潜在危险的模糊情境中,没有事实支撑或歪曲事实,通过某种媒介渠道在公众之间传播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信息。
夏粮少收千万吨、无籽西瓜都是打了避孕药、喝可乐防新冠病毒......这些谣言往往配以耸人听闻的标题,以及所谓的官方权威加持,再经群聊中有较高活跃度、“公信力”和“话语权”的网友传播。大部分网友也总是抱着猎奇的心态,容易陷入这些谣言漩涡,并进一步将其截图或转发。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没错,日常社交中,网络聊天截图传播具有日常普遍性,但通过这些传播谣言的截图,所产生的社会舆论却不容忽视。
「二」“圈层”互信,加剧谣言传播力度。
起初,微信群聊的圈子,以熟人为主,多是亲友、同学圈子,而随着这一社交软件的生活化提升,出现了单位圈子、行业圈子、社区圈子,甚至思想圈子等,他们往往横跨不同的职业群体或者社会阶层。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彭兰曾在《网络传播概论》中写到,微信群所形成圈子,即在一定程度上映射着现实社会中的圈子,也在一定程度上复制着现实中的社会关系结构。其孕育出特定的圈子文化,也可能改变现实圈子中的某些文化。
微信群,作为网络中最典型的圈子文化的平台,便成了谣言传播的主阵地。可以称得上是“互联网原住民”的80后、90后,是这个“主阵地”的“主力军”。他们一旦散布谣言,通常比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群传播的影响力更大,因为他们的圈子更广,也更熟悉网络传播的规律。
要知道,一个微信群聊最多可容纳500位群友,因此谣言的传播,不再是传统意义上“一传十,十传百”的效率。一段聊天记录、一张截图,从一个群到另一个群,一分钟内随便达到上万的阅读量。
这些源头不明、煽动性强的谣言,造成的社会影响不言而喻。因此,作为群主,对于群消息的传播需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而作为群友,也应明确该群组存在的意义,切勿成了谣言的“摇篮”。
「三」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一言一行需谨慎
有网友就要问了,微信聊天还能犯法了?
是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手机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上编造和传播谣言同样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明知是谣言而故意传播以求被关注的;认为是朋友转发的,事不关己,发出去以后可以引起别人对自己的关注的;还有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对信息不加以证实,就盲目传播的;以自己的经验进行判断,没有证实就进行转发的......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发布者认为这只是个人行为,其实这是法律知识欠缺的表现。
可以注意到的是,昨晚网传发布的相关信息截图,都是通过不同网友的聊天对话框转发出来的。制造谣言虽然可耻,但未经群成员的许可,就将聊天记录、朋友圈发言截图传播,违背了社交礼仪与人际信任,同时,也有二次传播谣言之嫌。
社交平台造谣传谣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谎报险情、疫情、警情,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侵害,尚不构成犯罪的,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也就是说,如果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就可依法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还可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此外,根据刑法第291条规定,散布虚假消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日常社交中,不可随意编造或者二次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否则,或将面临牢狱之灾。
「四」擦亮双眼,消灭谣言“病毒”
其实,像此次谣言传播事件中的“热带雨林”不是第一人,也未必是最后一人。道听途说,断章取义,捏造谣言来博眼球的......大有人在。
那么为何网络谣言总是层出不穷?也总是不同程度地引起一些社会舆论。这其实说明,当下,大部分网络用户对网络信息辨别能力亟待提高,媒介素养的提升也迫在眉睫。
疫情期间,“未知”和“不确定性”往往给人们带来恐慌和焦虑,此时一些谣言更容易快速传播。因此,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在海量的信息中,具备辨识分析信息的真假,并且筛选有效信息的能力。
歌曲《热带雨林》唱到“月色摇晃树影,穿梭在热带雨林......”,笔者认为,在谣言纷飞的“热带雨林”,别去穿梭!“不信谣,不传谣”从来都不只是一句口号,在特殊时期,这更是一条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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